在劳动争议诉讼中,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。当劳动者已经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处工作时,如果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,那么他们需要提供反证来证明这一点。此外,用人单位还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已经领取了工资的情况,以及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。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,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他们的工作时间记录。如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,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一般加班情况的证据。当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时,他们需要说明原因及依据。同时,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,他们需要提供事实和理由的证据。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,他们需要提供相关的事实和证据,并证明这些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。最后,用人单位还需要提供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的证据。这些举证责任都是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