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主拒交物业费,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权利停用业主的水电的。 因为水电是供电局部门提供的,并不是物业提供的,物业只是提供物业服务,并没有权力停电停水。如果业主出现不交物业费的情况,物业可以向居委会,业委员反应并要求其协助催缴费用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四条,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,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;逾期仍不交纳的,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起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