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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?

来源:爱若养生

法律分析:

离婚损害赔偿范围有如下几点:

1、有配偶的人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,以夫妻名义同居;

2、配偶与他人同居,同居是指两个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;

3、虐待,遗弃家庭成员。

离婚损害赔偿,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,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,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
(一)重婚;

(二)与他人同居;
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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